2020年法治与风险内控工作会议总结-j9九游会网址


发布时间:2020-08-05 作者: 来源: 字号:[ ]

李凤国

(2020年8月)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由我对本次会议做简要的总结。

本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国资委、集团公司法治工作部署以及公司各项会议要求,全面提升法律合规与风险内控工作管理水平的一次重要会议。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建发,公司总经理韩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在津领导、法律与风险内控工作人员等共7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刘建发董事长在讲话中深入阐述了增强法治与风险内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其政治站位高远;提出了强化法治思维、注重法治方式、扎实推进法治电建建设的总体目标,其目标明确;强调了完善合规管理,严格落实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各项措施和任务,其措施可行,工作任务明确。彭善民副总经理在工作报告中对公司一年以来法治与风险内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公司法治与风险内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本次会议主题鲜明,求真务实,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借此机会,我再强调以下两点:

一、认真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精神

一是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各参会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会议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司会议部署和要求上来。二是及时传达,有序推进。各单位领导要在党委会等会议上进行专题安排,将此次会议精神传达至每一位员工,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抓好落实,务实求效。以问题为导向,把解决问题作为立足点和着力点,紧盯问题,抓落实、求实效。

二、狠抓落实,扎实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一)持续落实“法治电建”建设目标任务

一是持续压实压紧各级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坚持抓领导、领导抓,在公司上下推动形成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局面。二是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做好“法治电建”建设自查整改工作。要厘清目标任务,对照验收标准,对“法治电建”建设实施推进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边查边改,找准靶向,精准施策,圆满完成“法治电建”建设收官任务。

(二)聚焦关键重点,持续推进依法合规经营

一是提高法律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早在战国时期的《韩非子·有度》中讲到:“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作为国有企业的员工,从上到下都要强化法治思维能力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公司深化改革发展。法治思维能力的建立,离不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我们要充分认识学好、用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民法典》相关内容的学习,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维护个人自身权益,推进依法治企进程,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二是增强“人人合规”意识,培育合规文化。把合规作为自觉行动,是有效合规的首要条件。加强合规宣传教育,在公司全员树立 “合规在我、事事合规、时时合规”的经营理念。项目经营管理人员,要处理好业务开展与合规经营的关系,带头加强自身与行业自律。三是把好法律审核关。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在公司范围内做到“规章制度未经法律审核不发布,重要决策未经法律审核不上会,经济合同未经审核不签署”, 做好事前审核,有效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

(三)立足项目实际,抓好重大经营风险项目管控处置

一是持续推进重大经营风险项目管控处置常态化、动态化,助力项目履约创效减损。各层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重大经营风险项目管控处置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充分发挥管控职责,按公司每年开展重大经营风险项目管控处置工作要求,上报重大经营风险项目管控处置情况,公司风险督导专项工作组将结合实际管控情况,选择重点项目全程进行跟踪并分类指导风险处置工作,形成常态化管控机制。各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研读合同条款,认清面临的外部风险,提升风险信息收集和综合分析能力,及时调整不合适的风险管控处置措施,形成全过程管控、全面负责、全方位落实的动态化管控机制。二是做好重大经营风险项目管控处置复盘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及时对项目风险处置情况进行复盘,分析风险管理过程,提炼风险管控处置有力得当的项目做法,为后续项目风险管理积累经验。

(四)加强法律纠纷管控处置,降低诉讼风险

近年来,公司法律纠纷案件高发、频发已成为常态,严控法律纠纷案发风险源头、高效处置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是严控法律纠纷案发风险源头,减少法律纠纷案件增量。严控法律纠纷案发风险源头的关键在于项目履约管理和风险管控处置能力,要严把合同审核关、严控合同履行关,强化留痕意识、证据意识,做到事前严密预防,过程严密管控,涉诉有理有据。二是完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机制,强化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置重点环节。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及时了解掌握涉诉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好协调工作。各项目负责人要加强与公司法务部、外聘律师的沟通交流,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案件信息。充分发挥内外部法律资源作用,做细做实案件分析评估、法律论证、证据收集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三是建立风险提示预警机制。对具有普遍性或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风险事项,公司法务部要采取提示函、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及时提示预警,扩大风险防范范围,遏制风险蔓延扩大,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四是建立案件标准化处置流程。公司法务部要根据集团公司法律纠纷案件信息化管理系统要求,结合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建立一套案件处置流程,推动法律纠纷案件处置过程规范化、标准化。

(五)加强法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设置独立的法务机构,配置专职人员。目前,国际公司、二公司、三公司、四公司已设置了专门的法律事务部,并配置了专职人员,基本上做到了专业人做专业事。建议其他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设置专业机构并配置专职人员。二是提升法律人员专业素养,发挥法律人员专业作用。公司法务人员要紧跟公司改革发展要求,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扩展法律理论和实践能力水平,将专业知识有效运用到合规管理、风险管控、法律纠纷处理等经营管理环节,为公司提供高质有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2017年以来,公司共招聘8名法律专业人员,已流失4名,现有法律专业人员不能满足每个单位配备一名法律专职人员的要求。今年已引进2名法律专业人员,请相关单位将其安排至专业岗位,予以定向培养。明年计划再引进法律专业人员3-4名,重点培育国际业务和项目管理法律专业人才,打造专业的法治与风险内控管理团队。

同志们,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工作,再接再厉,以新理念、新方法,努力开创公司法治建设新局面,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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