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j9九游会网址


发布时间:2012-09-28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委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工委《关于印发〈天津市规划建设交通系统关于开展“法治城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建〔2009〕37号)要求,决定从现在起到2013年在全公司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学习法律知识,共建和谐企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法治管理水平,努力确保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为建设和谐、文明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是依法治企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公司法治建设,提高公司法治水平的基础工作和重要载体,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工作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比较完备的公司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公司决策、执行和监督运行机制;三是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的理念和能力普遍提高;四是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同时达到六个100%:全公司干部职工100%接受法治教育;实现企业规章制度、重大经济合同、重要决策100%的经过法律审核;凡公司拟提拔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达到100%;100%的公司二级单位、控股公司达到或基本达到“法治单位”创建标准,为全面实施“法治单位”创建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具体任务
1、强化法律管理是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推进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公司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具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更要具有法律管理是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法律管理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一样,搞不好,出了问题就不是小问题,必定会给企业带来人才、资金、资产流失与浪费的不良后果,更为严重的是灭顶之灾。因此,企业法律管理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等工作有着同等的重要作用。要管理企业,发展壮大企业,缺少了这些环节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是不行的,必须要把它们摆在同样的位置,同等看待,才能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以防范法律风险为中心,做到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法治。
按照《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经营行为法律审核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法制工作三年规划》以及公司与工委签订的“五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法律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建立起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救济为辅,以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全面履行职责、全面提高素质为特色的较为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严格照章办事
建立和完善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新形势相适应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完善的制度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的良性机制。公司制度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力于制度建设的规范化。根据新颁法律和工作实际,及时修改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制度体系,严格制度制定程序,实现规章制度和重要决策法律顾问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严肃制度执行效力,着力加强审计、纪检监察工作,监督跟踪到位,考核奖惩到位,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违纪违规行为,树立制度至上的权威。
3、加强法律事务机构和队伍建设
坚持法律管理“围绕中心、服务决策”的工作原则,加强法律事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优化队伍结构,抓好梯队建设,公司每年引进高等法律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法律队伍;加强法治经理和法律顾问等法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加强在岗学习和执业技能锻炼,注重全面提高专业素质和技能。
4、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
(1)规范公司合同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管理模式。按照《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合同归口管理职责,坚持合同、授权等法律文件全部经过法律顾问审核的合同管理流程和工作标准,进一步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2)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强化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和管理。按照中水电经〔2009〕9号文的要求,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统一使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3)探索完善合同履行的跟踪和监督机制。从2010年起,实施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和信息反馈工作,推广成功经验;到2013年,基本建立起较完善的合同履行跟踪和监督机制。
5、继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在完成“五五”普法的基础上,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六五”期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坚持两级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继续坚持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继续坚持对全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实现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显著提高,特别是公司领导干部和各级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理念、维护企业和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2)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项目”活动,增强项目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意识
通过开展“法律进项目”活动,强化项目部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利用项目的岗前培训,有针对性地抓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环保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的学习和宣传,增强项目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意识。公司法律事务部要加强项目法律需求的调查研究工作,以提供针对性更强的法律服务,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
6、继续执行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度,各项职权得到切实履行。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选举制度、决策制度、会议制度、活动制度、提案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得到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听取和审议企业管理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
三、实施步骤
“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自2010年1月起,至2013年12月底结束,并转入长期“法治单位”建设活动。创建“法治单位”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舆论宣传
时间安排:2010年1月至6月30日。
主要内容及任务: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要结合实际成立两级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全面部署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基础局“法治单位”创建指导标准和考评细则》,并认真组织落实。
2、动员发动,提高认识。召开创建活动动员会,迅速启动“法治单位”创建工作。要把这次活动当作一次普法依法治理的良好机遇,建立健全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长效机制。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天津市委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工委《关于印发〈天津市规划建设交通系统关于开展“法治城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建〔2009〕37号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开展“法治单位”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参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实际行动全面推进“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3、搞好舆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电子屏幕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目的和重大意义,全面做好“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中的宣传信息报送工作,营造有利于“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时间安排:2010年7月至2013年6月30日
主要内容及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各项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基础局“法治单位”创建指导标准和考评细则》,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实现依法建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打造中国基础的良好形象。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
时间安排:2013年7月至12月31日。
主要内容及任务:
认真组织对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进行自查。要突出查验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具体行为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查活动方案、活动内容、活动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自查基础上,公司“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各二级单位按照《基础局“法治单位”创建指导标准和考评细则》申报公司法治单位,并对在创建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公司将按照天津市委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工委法治单位申报与评审办法,申报市工委法治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成立“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把“法治单位”创建工作摆上公司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措施、有督促、有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普法办,具体组织实施“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具体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稳妥推进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长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提出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思路,结合实际,抓住创建重点,找准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制定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与要求,统筹规划、分段实施、稳妥推进。
(三)加强检查,促进落实
要把创建活动纳入各单位综合评价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定期督促检查,推进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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